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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8-02-02 15:21:14   来源: 党委宣传(统战)部    浏览: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精神,教育部于2016年下半年完成了对全国16所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公布2016年下半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9号),我校顺利通过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将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全面落实学校的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巩固教学评建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综合改革任务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