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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和笔试通知

2019-08-20 10:02:38   来源: 人事处    浏览:

按照8月7日公布的《山东女子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对现场资格复审及笔试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9年8月25日(周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4:30。

(二)地点: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图书馆A座一楼大厅。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的应聘者除外)。

博士学历学位的岗位应聘者的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请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具体见附件2《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五)其他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

(2)重要信息与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不一致的;

(3)未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核或故意扰乱审核工作秩序的。

2、应聘者可委托他人办理现场审核,被委托人现场提交《个人委托书》(见附件2《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中的证件和证明,学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笔试

(一)时间:2019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

(二)地点: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博文楼;

(三)考场:具体考场安排于笔试当日开考前在博文楼前公布。

(三)成绩发布:笔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分数线。达到或超过面试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三、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服从学校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山东女子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附件:

  附件1:笔试准考证.doc 

  附件2: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doc

山东女子学院

2019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叶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