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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纪律新规

2018-09-30 14:20:51   来源:    浏览:

廉洁纪律新规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进行多处修订。今天,为大家带来廉洁纪律新规,请广大党员务必认真学习,切实遵守。

1.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

2.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3. 通过民间借贷等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4.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物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

5. 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戚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

6. 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戚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7. 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在公职期间借机旅游。

责任编辑:杨兴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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