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省妇联副主席范晓丽,来自各地市妇联分管主席、权益部长,省、市妇联权益部同志和济南市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参观考察了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妇女与法大课堂”,并听取了中心的工作汇报。省妇联维权工作会议与会领导与代表对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作为全省“妇女维权创新模式”的地位。
设在长清区妇联的“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自2009年3月以来,共接待近200人次的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0余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社会效益凸现。中心依托我校社会与法学院,充分发挥高校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有效地为妇女群众提供了法律帮助,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妇女维权工作开辟了新思路。2009年底,全国妇联授予长清区妇联“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省妇联也将这种高校资源与妇联结合确定为“妇女维权创新模式”加以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