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东女子学院!



我院与长清区妇联共同举办“妇女与法大课堂”活动

2010-05-04 15:39:46   来源:    浏览:

4月30日,社会与法学院和长清区妇联在长清区崮云湖街道乐天小区联合举办了“妇女与法大课堂”活动。社会与法学院、长清区妇联领导以及崮云湖街道办、乐天小区、丹凤小区、文昌街道等社区的村干部、妇代会主任、妇女组长共80余人参加了活动。

针对小区居民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我院张杰老师做了以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关系、房产分割以及房屋租赁合同为内容的专题讲座,张老师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声情并茂的讲解,受到了与会人员的欢迎。会后,社会与法学院和崮云湖街道办事处领导就建立校外实习(训)基地等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社会与法学院和长清区妇联自2008年3月合作“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项目以来,社会与法学院的兼职律师积极接待长清区妇女的法律咨询,并且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诉讼,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底长清区妇联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本次“妇女与法大课堂”活动,也是该项目的内容之一。社会与法学院和长清区妇联将继续合作探索妇女儿童维权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业争创新的成绩。

责任编辑:曹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