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教发函【2010】23)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0】94号)批准,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正式改建为山东女子学院,山东省第一所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从此诞生。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通知,改建后的山东女子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全省妇女干部的培养培训任务。2010年首批设置的学前教育、社会工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英语、工商管理6个本科专业全部通过,并将面向社会招生。学院升本后,将进一步深化教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搞好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