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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校工会主席李国华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优秀个人奖。
今年5月份,山东省教育工会根据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要求,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在全省高校女职工中广泛开展了保护女教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学习及知识答卷活动,我校共有358名女职工参与答卷。此项奖励是对我校女职工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也必将推动我校妇委会工作的深入开展。(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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