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期间,学校教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多种媒体形式关注会议进展,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充满美好期待。24日上午,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四中全会公报。会后,教职员工就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畅谈学习认识和体会。
学校机关党总支书记王娅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鼓舞人心。依法治国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手段和规范,决定着执政的效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公正执法,不仅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保障和支撑,其意义巨大而深远。
基础部教师王明芳副教授认为,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尤其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任务的教师,首先应该深入领会四中全会的内涵精神,将法治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要对该课程中涉及法律部分的章节吃透、讲活,采取案例分析、主题辩论、模拟法庭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之中,增强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亲身的体验当中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方式,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社会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张莹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是推进党依法领导、依法执政、司法公正的制度保障,体现了社会的进步,真正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权益。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特别提出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党总支书记,要率先带领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并领会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和完善二级学院的制度建设,在工作中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文化传播学院院长徐丽萍谈到,文化传播学院全体教职工将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提高法律意识,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依法传播者,精心培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新闻传播人才。在教学管理、教学过程中应自觉地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使法制嵌入个人信仰,成为生活方式,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中国建设。
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王仕忠认为,我们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为重构国家治理体系,体现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快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实现从传统人治思维到现代法治思维的彻底转变。作为高校教师应率先领会,言传身教,引导广大在校学生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发展规划处处长张曙光认为,“司法体制改革”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最大亮点。这次全会将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建立以法治为核心的新执政路线的真正起点。“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国”将成为这个时代的最强音!社会只有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才是一个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我们追求法治精神,就是在追求人世间的公平和正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国家兴旺的基石,是百姓幸福的根源。当老百姓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求助于“法”,而不是求助于“人”,求助于“权”,这样的社会才是一个有希望的社会,这样生活才是一种有尊严的生活!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们的“关系思维”、“人情思维”才会被“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所代替。法制之上,再追求内心的道德律令,迎来的必将是长治久安!
旅游学院党总支书记张明认为,为期四天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对治政内涵的丰富和对法治社会的注解,凸现了法治在治政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构建五大体系、设立六项重大任务等一系列顶层设计,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勾勒了具体蓝图,向全国人民、全世界表明了我国未来国家和社会治理发展的方向,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社会与法学院教师王绍霞副教授认为,四中全会确立“依法治国”的主题,是我们党在现阶段的重大政策考量和战略抉择,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一名高校法学专业教师,要深入领会四中全会的内涵精神,将法治精神贯彻到日常教学及工作生活中,自觉地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的精神,带头遵纪守法,以饱满的热情将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教学、科研中。在人才培养方面,应培养学生依法治国的理念,打好扎实的专业知识,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力量。
近期,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学习讨论四中全会精神,掀起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