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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22-03-28 10:40:12   来源: 教务处    浏览: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山东女子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工作已顺利完成。

经山东女子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认定,报请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现对我校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我校“企业微信”-“教学信息”。

公示期自2022年3月28日至3月30日,如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联系胡也萍老师,联系电话:86526778。

山东女子学院师范生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

2022.03.28

供稿人:韩李芳 责任编辑:王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