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深化师生宪法教育,我校组织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依法治校,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女子大学”为主题的宪法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学校利用专题讲座、访谈、法律咨询援助等活动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广播、电子屏等媒体营造宪法精神宣传教育氛围,以宪法教育为契机强化师生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推动学校章程建设和实施,推动依法治校。
山东女子学院客座教授,山东省社科院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于向阳来校为师生作了题为“漫谈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专题报告,近300名师生聆听了报告。报告阐释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建设,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改革进程,瞻望了我国未来法制改革的前景。
各院部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社会与法学院把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养贯穿在课堂教学、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在宪法日到来之际,通过在《女性与社会》《女性学》等特色课程,以及“女性与法律”专题讲座宣传宪法精神,强化女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基础部利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课程讲授宪法和法律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宪法知识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学生的宪法意识、法制意识,推动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广大教职工围绕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谈了自己的理解和体会。社会与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教师马东博士认为,尊重宪法、遵守宪法是法治国家的基础,十八大以来,反对腐败、深化改革贯穿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精神的落实;针对公民宪法意识缺失的种种表现,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宣传宪法,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公民宪法意识。基础部副主任、副教授付振华认为,高校法治教育是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教育,增强大学生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特别是要引导大学生全面认识和正确对待西方宪政文明,充分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性、优越性以及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宪法观念。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李云鹏博士提出,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学校必须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认为,大学章程是学校办学的基本依据,全校师生都要自觉遵循,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各项任务目标和建设特色鲜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百年女大,依法办学是重要基础和保障。
学校各院部还依托知识产权、社会工作等专业优势,以及妇女研究、法律研究、儿童教育研究等科研优势,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