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女子学院被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授予“山东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基地”称号。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妇女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于11月18日发文《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设立山东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基地的通知》,授予山东女子学院为山东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并要求山东女子学院认真做好研究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工作研究所需要的经费、场所和相关服务,为开展好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山东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基地,主要承担高校妇女工作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任务。近年来,山东女子学院在妇女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此次山东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在该校的设立,既是对山东女子学院妇女理论研究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必将促进妇女理论研究工作在山东女子学院的深入开展,山东女子学院表示将不辜负上级领导的期望,为推动全省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sdedu_bkyxyxcz/sdedu_bkyxptxw/201311/t20131128_1472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