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东女子学院!



群众纪律新规

2018-09-30 14:21:17   来源:    浏览:

群众纪律新规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进行多处修订。今天,为大家带来群众纪律新规,请广大党员务必认真学习,切实遵守。

1. 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

2. 利用宗教或者黑恶势力欺压群众。

3. 纵容设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4. 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慵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

5. 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

责任编辑:杨兴魁

上一篇:生活纪律新规

下一篇:廉洁纪律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