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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研究开放基金课题招标通知

2015-07-07 08:48:22   来源: 妇女研究所    浏览:

2015年是我国正式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20周年。为纪念第四次世妇会召开20周年,大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山东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和全国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山东女子学院)拟共同开展2015年度“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研究开放基金课题招标。

现将有关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招标拟设重点项目4项,每项提供研究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8项,每项提供研究经费0.5万元。

二、招标选题范围

(一)重点项目选题范围

1.国外男女平等现状与实践研究;

2.国内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现状与实践研究;

3.国内外男女平等比较研究;

4.深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政策与实践研究。

(二)一般项目选题范围

1.妇女与贫困;

2.妇女的教育和培训;

3.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

4.妇女与经济;

5.妇女参与权力和决策;

6.妇女的人权;

7.妇女与媒体;

8.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

9.妇女与环境;

10.妇女/性别研究及学科建设。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课题面向全国招标,重点课题投标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参与投标须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一般课题投标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投标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并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能力和良好信誉。

四、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申请书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并可以对招标选题进行细化。

2.投标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制,并按“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进行装订。

3.投标人将《投标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7份于2015年10月15日前邮寄(报送)至山东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妇女研究所,邮编:250300;同时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邮箱地址:sdnyfys@163.com

五、评审程序和资助办法

1.山东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全国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山东女子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将于2015年10月公布中标名单,并签订协议。

2.全国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山东女子学院)根据协议向中标人单位拨付课题经费。课题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启动时划拨总经费的60%,提交研究成果并经评审通过后,将其余40%经费一并拨齐。

六、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时间为2015年11月-2016年11月。

2.结题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论文。重点课题必须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一般课题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

3.研究成果应标注“山东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全国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山东女子学院)”(包括研究报告和论文),论文作者署名为:作者单位+全国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山东女子学院),结题时需持研究报告2份、论文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报送(邮寄)山东女子学院妇女研究所。

4.山东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全国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山东女子学院)有权将项目成果用于促进性别平等的工作实践和相关研究。

5.此次课题招标的重点项目也是为山东女子学院编写出版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系列丛书而做的前期准备工作,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联 系 人:张守华

联系电话:0531-86526566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山东女子学院妇女研究所

邮编:250300

电子邮箱:sdnyfys @163.com

山东省妇女理论研究会

全国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山东女子学院)

2015年6月30日

附件:

活页.doc

投标书.doc

责任编辑:杨兴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