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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和笔试通知

2015-07-17 13:37:52   来源: 人事处    浏览:

按照《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第二次公开招聘硕士岗位现场确认及笔试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应聘者范围

(一)时间:2015年7月24日(周五)8:30—15:00

(二)地点: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图书馆一楼大厅。

(三)应聘教师4、教师5和教师6岗位并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7、教师8岗位应聘者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4)。对出具介绍信由困难的,经学校同意后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提供。

(四)本人报名时提交的《山东女子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正反面打印,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现场确认时签字)。

(五)《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现场确认时签字。

(六)笔试准考证(应聘者下载电子版,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后打印,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七)其他证明材料:

(1)应聘教师4、教师5岗位的,还应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证明样式见附件5)或其他可以证明研究方向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等)。

(2)应聘教师6岗位的,还应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各1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八)个人纸质简历1份。

三、具体要求

(一)请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指定材料参加。未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所带材料不全、弄虚作假或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的,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可委托他人办理,同时提供应聘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后的《个人委托书》(附件2)1份。

(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应聘人员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该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笔试要求

(一)时间:2015年7月25日(周六)9:00—11:30

(二)地点: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合班楼(2号教学楼)(具体考场安排详见现场示意图)

(三)内容: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四)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天内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

(五)笔试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附件:1.笔试准考证

2.个人委托书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5.研究方向证明

山东女子学院

2015年7月17日

附件1:准考证.doc

附件2:个人委托书.doc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参考样本).DOC

附件5:研究方向证明(参考样本).DOC

责任编辑:杨兴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