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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女子学院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有关通知

2014-10-20 16:36:10   来源: 人事处    浏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山东女子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须在面试前到本单位领取“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通知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分数查询网址及各岗位进入面试分数线

分数查询网址:http://www.rsc.sdwu.edu.cn/cx/

岗位

专业及相近专业名称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

教师15

日语语言文学

83

教师17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82

教师18

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78

教师19

学前教育学

81

教师20

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

77

教师21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

78

教师22

新闻学、传播学

82

教师23

设计学

68

教师24

国际贸易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77

教师25

企业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农业经济管理

78

教师26

社会保障、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75

教师27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60

教师28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旅游管理、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80

教师29

艺术设计

73

教师31

社会学、社会工作

81

教师32

艺术学、设计学、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

79

教师33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75

教师3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60

教师35

民族传统体育学

69

辅导员

专业不限

79

实验员1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74

实验员2

旅游管理、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75

二、领取时间

2014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若本人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领取面试通知单,可以委托代领,但委托人需要填写个人委托书(附件一下载,请按要求填写并签字),被委托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三、领取地点

山东女子学院办公楼二楼人事处201室。(长清校区)

四、需提交的材料

注:以下需提交的材料在现场审核期间已提交的不必重复提交。

1.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1份纸质简历。

2.往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1份纸质简历。

3.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和国外博士或硕士毕业论文摘要。

4.报考岗位有研究方向或是有其他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应聘岗位20、21、29、32、实验员3,需加带:(1)毕业论文;(2)研究生就读期间所在学校的研究生院开具的所学专业属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证明。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应同时提交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和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6.在职人员应聘的人员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五、其他问题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面试通知将陆续公布,请密切关注我校网页。

山东女子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个人委托书.doc

责任编辑:吕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