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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公示

2022-04-28 10:18:00   来源: 教务处    浏览: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号)、《山东女子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学前教育本科师范生和公费生过程培养性考核鉴定已顺利完成。

经山东女子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认定,报请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现对我校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及认定情况请查看企业微信-教学信息平台。

公示期自2022年4月28日至4月30日,如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联系胡也萍老师,联系电话:86526778。

山东女子学院师范生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8日

供稿人:韩李芳   责任编辑:王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