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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范生通过教师教育能力测试的名单公示

2022-05-03 09:27:11   来源: 教务处    浏览: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号)、《山东女子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学前教育本科师范生和公费师范生教师教育能力测试已顺利完成。

经山东女子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认定,报请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现对我校通过教师教育能力测试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及认定情况请查看企业微信-教学信息栏。

公示期自2022年5月3日至5月5日,如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联系胡也萍老师,联系电话:86526778。

山东女子学院师范生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

2022年5月3日

供稿人:韩李芳 责任编辑:王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