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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关于“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2013-06-18 14:04:08   来源: 科研处    浏览:

2012年8月和11月,山东女子学院分别获批“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基地”和“山东省家庭教育试验基地”,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文件精神,特设立研究基地专项招标课题,现将课题公开招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1.研究基地设专项重点课题4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

2.研究基地设专项一般课题6项,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

二、选题内容

1.国内家庭教育法律及公共政策现状研究

2.中外家庭教育法律及公共政策比较研究

3.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及建议

4.家庭中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研究

5.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研究

6.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研究

7.儿童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研究

8.女性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9.亲子关系理论研究

10.学前儿童情绪智力研究

11.育儿焦虑现象研究

12.家园社区教育共同体的研究

13.其他相关议题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凡我国高校、科研院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均可申报,中级职称者需两名以上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2.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人要求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良好信誉。

3.课题研究时间期限为1-2年,原则上2014年底前完成。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登录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sdwu.edu.cn/),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招标申请书》,或见附件。

2.申报人应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编制申请书,使之符合申请书的要求和条件,申报人应围绕选题内容确定具体的课题名称。

3.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招标申请书》“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装订。

4.申报者直接将《招标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7份及电子版于8月30日前邮寄(报送)山东女子学院社会与法学院办公室(普教楼305房间),同时将电子稿发至:sdjtjy@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山东女子学院社会与法学院

邮政编码:250300

基地联系人:王老师 13789829915

吕老师 0531-86526779

五、结题要求

结题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论文,重点课题至少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至少在CSSCI(或EI检索)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一般课题至少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至少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ISTP检索,或ISSHP检索)发表论文1篇。

研究成果应标注“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招标课题,论文作者署名为:作者单位+基地名称,结题时持研究报告、论文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邮寄)基地办公室结题。

附件1:“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课题投标评审书

附件2:“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申报书活页

“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

2013年5月26日

附件1:基地课题招标申请书.doc

附件2:基地课题招标申请书活页.doc

责任编辑:祝国红